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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质量保证加质量检验”模式值得推广

1998-09-29 来源:光明日报 特邀摄影 张新学 我有话说
名家新见

“质量保证加质量检验”模式值得推广

特邀摄影张新学

核反应堆及核电工程专家欧阳予

质量和安全是保证科研设计、工程建设和产品生产取得成功的首要条件。以往在核工业建立了一套比较严格的质量检验(QualityControl,简称QC)制度,它着重于施工完成和产品制成后检查其是否合格,这对于保证质量起了良好的作用。但它往往是“马后炮”,等检查出质量问题时已是“木已成舟”。所以,发展到现在,人们认识到,光有质量检验(QC)是不够的。世界各国的核电工程,除了执行QC外,都要实施一套质量保证(QualityAssurance,简称QA)制度,建立QA+QC的管理体系;它贯穿于科研、设计、制造、施工、安装、调试和运行等阶段的全过程,对每一阶段都明确规定工作程序、规范标准、人员资质;要求每一工序都必须做到:有章可据,有人负责,有案可查。也就是说,对科技和工程活动的每一阶段都要事先编制好工作程序和考核标准,采用的工艺要经过评定确认,上岗人员要经过考评合格,这样,出现质量问题的可能性就小,这就是QA制度。在每一工序做完后当即进行QC,确认质量合格后才允许进行下一工序;若发现质量问题,当即纠正,不要等到最后才算总账。QA着重于事先防范,贯彻“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QC则着重于事后检查,确认其质量合格,二者相辅相成,缺一不可。这种制度,不仅对核工业,对其他工业也是适用的。目前,我国大多数企业都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(TotalQualityControl,简称TQC)制度;我认为,虽然TQC的基本精神与前面讲的QA+QC是一致的,但在概念上,QA+QC更为明确,可操作性较强,建议有关部门参考采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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